已經多久沒有再一次握上鉛筆了。


  手感消失的不見蹤影,我幾乎沒有辦法抓住人物的線條。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照片太小的原因。


  我曾翻著我爸的照片,一面想著他手下人物照的構圖實在不怎麼樣,起碼還不到我審美觀的標準。而今天再次翻著他的相片,找尋著適合的素材時,忽然發現我錯了。一個人的作品要美麗,需要熱情,而那股熱情,早在他年輕時,就全獻給我媽了。


  難怪他不會幫他的小公主拍照了。


  因為他對美的狂熱都獻給大公主了。


  嗯,大公主。


  最後我停下筆時,我呆了一下,我把我媽畫成公主了。(二十年前的公主,現在的公主已經青春年華不再)


  每個媽媽在女兒眼中一定都是公主。而且是從來沒有發現的那種。


  會有那麼一天,小公主翻看著媽媽以前的相本,並指著照片中的人物問著:「媽咪,這是誰啊?」


  大公主會回答:「這是妳媽咪以前的照片。」


  小公主會偏著頭,脫口而出:「哇!原來媽咪以前這麼漂亮啊!」


  而小公主不知道的是,有一天,她的小小公主也會對她提出同樣的問題與讚嘆。



  我媽咪的小公主就快要離開家裡面,飛到遠方去了。她以後就不會那麼常看到她了。她會不會想她?

  我想這個問題不需要解答。

  母親節快樂,親愛的媽咪。

200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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