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偶像。也有很多人宣稱自己沒有偶像,卻早已在不自覺之中有了崇拜的對象。偶像的發源,其實可以追溯到人類文明出現信仰這件事。出於對不明事物的崇敬,人們或雕刻木頭偶像或供奉自然物件,例如石頭,作為敬仰的目標。但其實人們祭祀的並不是木頭本身,而是木頭背後的意義。一檜木頭並不能帶給你什麼,而是你相信存在它身上的超自然力量。
一個人的偶像,可以是精怪神祇,因為它法力無邊;可以是歷史偉人,因為他的雄心壯志和超於常人的才華與能力;可以是公眾人物,因為他對社會的理想和抱負;可以是師長,甚至是父母,因為他們對環境的處事和態度;又或者,是你所知道的任何一個人。但我以為,所謂偶像,以英文「Idol」來說,是一個被模仿、崇拜的標的。而一個人之所以會被人稱作「偶像」,必須要讓對方能認同他的思想、邏輯和概念,而且他覺得這些東西是對的,是都適用於自己的,是能夠為生活帶來更多意義的。而往往,追隨偶像的力量最後會演變成一種信仰。信仰的力量比偶像來的更為強大,因為它不單只是一個可供效法的對象,更是一種能堅定你對生活、對阻礙挫折、對生命的能量。它變成了一種對人生的態度,從各方面去影響你看事情的角度,在你感到無力時推你一把,給你一個正面向上的動力,讓你能繼續堅持認為對的事,在飄邈風雨中前進。
人都需要一個信仰,一個精神的寄託,因為人世間有太多顛簸,人類的靈魂不夠堅強,不足以承受這些生命的重量,所以無論這個「偶像」是有形或無形,存在或不存在,從「相信」當中尋求那股能讓內心安定的力量,我們才能不畏困難和阻力,朝終點破浪而去。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