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到了。
 
   從屏東到台北,五個小時的車程,說不長也夠長了。路上耳裡塞著搖滾樂,【30 Seconds to Mars】,期待它也把不安的情緒帶到火星去。暗暗告訴自己,這回不像七月那次,不過一個星期就能夠回到熟悉可愛的床上,就算同樣四天就開始想家,怎麼樣也要忍下去。思念綿延四百公里,從這頭寄到那端,收件人是平房,是稻田,是看不見的安適,是九點就睡著的街市。
 
   神秘的室友們除了一個密碼鎖之外,遲遲沒有現身。空蕩蕩的房間只有剛整修好的新木家具和灰塵。不想一個人睡在烏漆麻黑的宿舍裡,一連三天就拖著包包,扛著換洗衣物,走過滿是腳踏車的小巷,穿過當成地下道的地鐵站,窩到老哥那過夜。說是要看電視嗑影集,說是要省冷氣愛地球,其實心裡都知道,怎麼樣有家人的地方還是比較像「家」。
 
   P說她媽咪認為自己一輩子都在想家。我好不希望也有同樣感受。
 
   T校園很大,也很多樹。古色古香的建築沒有壓迫感,也讓我暫時忘了身處何方,直到走至路的盡頭,高架橋猛然撞入眼中,我才驚覺自己早已身在台北,這個陌生、該與我無干的城市中。我害怕這種突然間縮減的距離感,早就太習慣看著螢幕、雜誌封面上的人物,想著這些離我的生活那麼遙遠,卻沒辦法適應現在其實都同在一座城市裡仰望同一片天空。
 
  台北人很多,多的不習慣。物價高的莫名奇妙,說不定會變成宿舍底下自助餐的常客。就算H就住在樓上,但是想家的情緒依然天天在蘊釀。不想哭,卻還是忍不住偷偷把眼淚抹掉。說沒有情緒是騙人的,帳本上滴滴答答的水漬乾了就算了。這就是大學生,要學著長大。
 
   "They don't teach you INDEPENDENCE; they teach you DEPENCE." 這是Chris的話,卻像我面臨的景況。獨立獨立,獨自挺立。為了選課的事差點掀翻了腦袋。25個學分,乍聽之下很多,事實上,填了之後才知道不然。讓你自己排課,自己決定一天的行程,你是個大人了,該決定自己的生活,這裡是大學,是首學,是很棒的學校,有數不盡的資源,端看你如何取用。下定決心要用力唸書,微積分才不會變成危機分;法文眼看是修不上了,只能祈禱二年級還有多餘的時間。
 
   不過幾天光景,就已經把哥哥公寓的鑰匙認清楚了。不敢離開公館,怕迷路。從宿營回來,忽然好想回家;我跟EN說,以前旅行後,帶著一身疲倦跟行李,攤進家裡的那種感覺,實在無法言語形容。拖著兩個大袋子,連下手扶梯都像種折磨。中午,H和P早早體檢完便包袱款款回家了,哥哥有課,遲遲不想下樓午餐;一個人吃飯已經夠糟了,如果還吃不好,那簡直雪上加霜。
 
   在台北,我還不習慣。不習慣一個人,不習慣週遭太多人。
 
   I've gotten a homesick, and I'm still alone.
 
2008.9.9 (不知道在寫什麼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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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演: 艾格妮茲卡荷蘭(Agnieszka Holland)
演  員: 凱特瑪柏莉(Kate Maberly)Mary Lennox
      安德魯諾特(Andrew Knott)Dickon
      瑪姬史密斯(Maggie Smith)Mrs. Medlock
       海登普勞斯(Heydon Prowse)Colin Craven
 
生命其實就是一座花園
 
  最初的瑪莉是個頤指氣使、被慣壞的小小姐。她會站在床上對著梅拉克管家噴鼻息,指使著小女傭瑪莎為她換衣服。
 
  「我們有一百多間房,妳只能待在這一間!所以不會再有人像在印度那樣伺候妳!
 
   偌大的宅子既冷清又寂寞。就像她。雙親走了,剩她孤零零一個人投靠素未謀面的姨丈。但是,妳能關的住一個孩子,卻關不住她的好奇心。小小的瑪莉穿著一襲白色睡衣,兩腳套上黑色長靴,在房間裡探險了起來。她聽到了哭聲,發現了一道密門。這棟大宅子裡有好多秘密。
 
   床底的邊緣是她最棒的藏寶箱,她把所有發現都藏在那兒,成對的孿生小白象雕像,還有奇奇怪怪的小玩意兒。
 
   瑪莎是她的第一個朋友。她在幫她更衣時會逗她,她教她跳繩,會騷她癢。「妳很怪耶,要是平常的孩子一定都會跳起來親我了!」她總是笑個不停,她說她還有個弟弟叫狄更。
 
   狄更是個安靜的孩子。瑪莉第一次見到他時,他咯咯地笑著,飛快地消失在樹林迷宮後,然後跳上一匹小白馬消失無蹤。再見到他時,他肩上停了只黑色的烏鴉,他說:「動物們會告訴我牠們的秘密。」狄更和他姊姊一樣好親近。他說他能判斷一座花園是死是生,於是瑪莉帶他去看她的秘密:一座秘密花園。
 
   那是知更鳥告訴她的。就算她那時蠻橫無理,但是知更鳥喜歡她。
 
   「這座花園還生生不息呢。到了春天,玫瑰花會開到讓妳厭煩為止。」瑪莉帶他去看她在雜草叢中發現的百合花。翠綠的芽苗正準備茁壯。
   「妳看,我們在它旁邊再種上一些百合,就會像那手童謠唱的了:
Mistress Mary, quite contrary
瑪莉小姐,真倔強,
 Mistress Mary, quite contrary
瑪莉小姐,真倔強,
How does your garden grow?
妳的花園怎麼樣啦?
 With silver bells and cockle shells
戴著銀色鈴噹和貝殼呀,
 And pretty maids all in a row.
漂亮的女侍列隊排。
 
   當然,這趟冒險不會在花園就終止了。她發現了一個男孩,他躺在床上,臉頰蒼白的有如大理石。
 
  「所以妳遇見他了。科林。」
  「科林?你認識他?」
  「所有人都知道他,但是沒有人真正見過他。」
 
   這個神祕的男孩就是大宅的另一個秘密。從未見過父親的表兄科林。他們那麼相似卻又不相似,同齡,母親有著相同的面容;他臥病在床,連窗都不願意開,她活潑好動,成天就想往外跑看她的花園;他把母親的畫像拉上簾幕,她想念家人,期待在這棟宅子裡找尋熟悉的味道。她成了他的秘密。
 
   行蹤捉摸不定的伯爵姨丈來了又走了。期間,他召喚瑪莉去見他,身邊大狗的白牙森森。
 
  『他不愛我,因為我跟媽媽長得不像。但是妳很像她。』
   「妳的眼睛……他們從沒寄過照片給我。」
  「因為我媽媽還沒來得及為我拍一張。」
  她向他請求一點泥土(a bit of earth),他說任何地方都可以。於是她開心地拉著科林把所有的種子都下種花園,她的祕密花園。
 
   「我才不乖戾孤僻!」瑪莉好整以暇地坐在椅上看著表哥。不久前,她才和瑪莎說過同樣的話呢。乖戾孤僻的人才不會承認自己就是那種人。
  「但是你連窗戶都不打開!」
  「那是因為下雨!」
  「但是就算不下雨了你還是不會打開!」
  「我會!」
  於是她讓狄更駕著小白馬,一口氣拆掉了釘住窗戶的木板。陽光照了進來,照射著科林不適應的雙眼。他開始尖叫、扭動,像個被寵壞的孩子,比以前的瑪莉還要變本加厲。  梅立克夫人和僕人衝了進來,反而被小少爺又轟了出去。瑪莉坐在他床邊,摸著他的背,告訴他:「你沒有駝背,突出不過就是你的脊椎骨。」
  「但是我快死了!」
  「你又知道死亡了!?」
  「我母親死了!」
  「我雙親都失去了!」
  科林沉默了下來。這不是場比試,用親人的死亡當作較量太過殘忍。「帶我去看我媽媽的花園。」   沒有口罩,沒有治療,沒有抑悶的空氣。那裡,花都開好了。
 
   瑪莉和狄更帶他看知更鳥的巢,帶他看玫瑰花,看印度皇后百合。他在那裡學會了站,更學會了走路,和初生的小羊一起,在瑪莉與狄更之間跌跌撞撞地來回。他們在那裡學會了嫉妒,嚐到了初戀愛情,分享自然的美好喜悅。
 
   夜晚,科林偷偷爬上瑪莉的床,他們分享著瑪莉從伯爵書桌偷來的舊時的照片,那時的伯爵與夫人仍然還好幸福。他們在鞦韆上笑著。懷孕的夫人沉浸在即將擁有孩子快樂當中。那對兩個孩子來說,是多麼奢侈的一幅畫面。   秘密花園的魔法治癒了瑪莉的嬌縱,治癒科林的雙腿與蠻橫,還帶回了漂泊的伯爵大人。
 
   「妳讓一切都煥然重生了,瑪莉,妳做到了我以為不會再有人能辦到的事。」祕密花園不再秘密,瑪莉也不再是個沒人要的孩子。她有家了。狄更躍上小白馬,和瑪莎笑得如天真慧黠的精靈一樣。
 
   宇宙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有時,我們需要的不過是一點想像力。往喉嚨裡看去吧,你看見你的祕密花園了嗎?
 
P.S 喜歡導演描述瑪莉在大宅裡探險的取鏡。
P.P.S 飾演科林的小演員簡直比女主角還漂亮,可惜沒有其他作品了。
P.P.P.S 反而是扮演狄更的演員,長大後變帥了,還參與了【歷史系男孩】的演出。
 P.P.P.P.S 演瑪莉的小女生長大女大十八變,變成美女演員了。
 P.P.P.P.P.S 梅拉克小姐和麥教授差了十多年,但看起來沒太大的改變。
P.P.P.P.P.P.S 8年後類似的題材給美國好萊塢一拍果然質感就不見了,就算女主角比較漂亮也沒用。
 
 延伸閱讀:
 電影截圖畫面
英文全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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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ay F called, I was about to have my brunch. She said that she's goning to have something with me and if our friends join us OK for me. Yes, surely I answerd. She'd been busy quite a long time, and it's nice to see her, and hear her. We spent some time at the cafe' and then turned to F' place.
那天F打來時,我正想吃個早午餐。她說想和我吃個飯,順便見見幾個朋友。我欣然同意。最近她一直都很忙,能夠見到她,聽她說話,聊天,再好不過了。一群人在咖啡廳聊了一會,接著轉移陣地到了F家。
 
 Card-play was nice, though, it still couldn't covered the feared that hides inside me. "She was on the way home when I met her on the street. She just finished her studying." F smiled, and I thought I was going to throw up. Perhaps, I drank too much milk tea. It seemed that all my classmates know exactly what they are doing and what they want. Compared with them, I'm nothing, except a total loser. Six-monthe vacation does make a person empty, including the brain. What have I done during it? Be honest, nothing real. I did do some translation and some reading, but anything else? No.
那幾場牌很不錯,真的,卻掩蓋不了心中隱約浮現的不安。「那天我遇到她時,她剛唸完書,從圖書館回家。」F在笑,我卻覺得想吐。可能,是奶茶喝太多了,可能吧。看起來每個同學都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在做什麼、想做什麼,跟他們比起來,我除了廢物,什麼都不是。六個月真的會把一個人掏空,包括腦袋。我到底做了什麼?完成什麼?說真的,什麼都沒有。確實,我翻譯了幾篇文章,看了一點書,還有呢?沒了。
 
 I suddently felt that actually my life was in a mess. Studying? Who am I kidding? Me? Time have been wasted in the summer, and the fall is coming, so does the semester. If I don't get prepared for it, then I, who once loudly said that she would like to change her major in sophomore, may just talk in the dream.
突然,覺得自己的生活簡直是一團亂。唸書?我想騙誰啊,自己嗎?時間在夏日被浪費掉,秋天要來了,學期也要開始了。如果我不快點準備好,那麼,我這個曾經誇口想要轉系的傢伙不過就是在空口說白話。
 
 Facing the uncertainty of the future, I feel so helpless. Being the first kid going to college, H, who's going to the same college with me, has the same college fever, too. And what's worse, her tense passed to me, who is one of the few that she would turn for help when crushing something.
 未來一片茫然的令我無助。H,她家第一個上大學的孩子,也要和我上同間大學的女生,和我有著同樣的大學惶恐。更糟的是,身為她少數幾個會轉而求援的朋友之一,她的緊張傳染給我了。雪上加霜。
 
 God, I wish I knew how to handle it, the college fever.
天哪,真希望我知道怎麼搞定這些,大學惶恐。
 
 200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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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演: 湯姆提克威(Tom Tykwer)
演  員: 達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Giuseppe Baldini
       亞倫瑞克曼(Alan Rickman)Richis
      瑞秋哈伍德(Rachel Hurd-Wood)Laura
      班維蕭(Ben Whishaw)Jean-Baptiste Grenouille
 
被愛就是一種存在
   他的出生就是一場悲哀。巴黎最紊亂的地方,一開始,導演就帶我們看盡最繁華中的最醜陋。他告訴你,這不是個快樂的故事,整個故事裡也沒有仁慈的人。
   因為沒有人仁慈,所以Grenouille不會被愛;而因為不能被愛,所以他註定走向滅亡,以最悲劇的方式。
   每個他遇見的人,不是離開他(母親),就是壓榨他(孤兒院長、皮革商、香水師)。他們代表了Grenouille的過去,也就是他曾存在的痕跡,但每當他離開後,那個人就會遇難死去,每個認識、知道他的存在的人,都不在了,於是他的存在,就成了不存在的存在。
   特別是他沒有氣味。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味道,這是他一直在尋找的。因為對於用嗅覺來感覺世界的他來說,沒有氣味,就等於不存在。他的世界完全構築在氣味上,連善惡對錯都不存在,所以對他來說,扼殺生命就像呼吸一般,他不會感到罪惡,因為在他的思想裡,只有特別好聞的味道其他味道
   他在香水店外感覺到的少女,是他第一次對一個味道的著迷。我們有各種感官來感受周遭的環境,但是Jean-Baptiste只有一種:嗅覺。如果要體驗他的感覺,把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鼻子上,放棄其它視覺、聽覺、觸覺,大概很接近如此了。對Grenouille來說,重要的不是少女美麗的外表,而是她散發出來的味道。因為他不理解所謂「對錯」,所以他所有的行動都依靠著本能來走。他跟隨他迷戀的氣味,他想保留他迷戀的氣味,就像我們看到美麗的景象,會想拍照留念那般。
   他因為害怕被發現而失手殺害了女孩。看著女孩空洞的眼神,他沒有感覺到生命的消逝--因為對他來說,觸覺、視覺都不存在,女孩清麗的體香還殘留在屍體上,所以她還活著--比她的生命長存了幾秒。可一但香氣離開了軀體,他才發現死亡,會把靈魂(香氣)也帶走。所以他要學著如何保留住靈魂,保留住香氣,保留住女孩的存在。
   製作香水只是一種手段,一種保留靈魂的手段。
   有人不能理解為什麼Grenouille一定要殺害女孩才能製作香水。其實有一句話就能解答一切:「你不能害怕,你害怕了,體香就會壞掉,不好聞了。」如果有人能夠允許一個陌生人在身上塗抹油膏,再用生鏽的彎刀刮去,然後剪去所有頭髮而不害怕,那這個人應該早就死了。因為生物本能,所以不允許Grenouille在活體上動手,他必須殺害這些女性,而且是在她們毫無預警的時候,因為「害怕的話,就會不好聞了」。
   氣味代表的就是一個人獨特的存在。Grenouille用妓女的小狗做實驗,小狗舔著他的手指,彷彿牠的主人還存活著;Druot不耐煩的態度在聞到雙胞胎的味道時瞬間改變:那是一個人的氣質,一個人的存在,一個人的全部。
   全片最驚悚的一幕,很意外的是Jean-Baptiste端出一個長型木盒,裡面有著十三個透明的玻璃瓶:將會有十三名少女死去。你知道,而且無法阻止
  前香、中香、基調。十二個靈魂,和最後一味,最美的秘方。最美的秘方,就是最令Grenouille著迷的那股味道--紅髮少女的體香。
   他在追一個味道,一個最美的味道。
   他要用那個味道,來完成他的香水,來完成他自己的存在。站在處刑台上,眾人對他朝拜、臣服,這是全片的最高潮,也是Grenouille人生的高峰。但是高峰轉瞬即逝,因為在白手帕飛出那一刻,所有的人的目光焦點也轉移到了那條白巾上。Richis抱著他哭喊著:「My son!」因為他聞到了摯愛女兒的味道--摯愛孩子的味道。Grenouille保留了味道,保留了女孩的存在,但是,他還是沒有自己的存在。
   沒有人愛他,所以他不存在。
   這個認知把他擊潰了。台下一片荒謬亂爛,但是他不在乎。因為,就算所有的人都看到了天堂,他還是不曾在任何人心中存在過。他想起第一個少女--他第一次的著迷--他的最愛。但是她死去了,連帶著氣味一起,再也沒辦法救回來,就算有第十三味秘方也無法取代,就算他有了天下無敵的香水也還是無法挽救他愛的那個人、那個存在。
   因為他唯一愛過的那個人不再存在,所以,他不會再愛上任何人,也不可能被愛。就像旁白告訴你的,這是註定的悲哀。
   於是他決定讓自己的存在消失。把絕世香水一股腦淋在身上,他讓自己最後一次,幻想擁有存在--少女們的存在。而也僅僅是這短暫的一刻,他被一群人愛著。
   「這是唯一一次,他們覺得自己做出了一件事,純粹是出於愛。」
 
 2008.8.9 第一次這麼沉重的電影觀後感,字還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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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可以很賤很歡樂,但不用像美國B級片那樣下流齷齰。歡迎來到新一代高檔次終極英式幽默經典 導  演: 艾德加萊特(Edgar Wright)
 演  員: 賽門潘(Simon Pegg)Shaun
       尼克佛洛斯特(Nick Frost)Ed
      比爾奈伊(Bill Nighy)Philip
      凱特艾許菲德(Kate Ashfield)Liz
Shaun of the Dead-歡樂滿活死人間
極盡所能地嘲諷好萊塢殭屍片。大概是英國佬受夠了吧,不好好惡搞一下美國人會覺得對不起自己。
 1. 男主角不是筋肉猛男也不是超級帥哥,只是個走路會被絆倒的頹廢老青年。
 2. 要有很白目又不愛乾淨,重要時刻都會搞雜事情(兩秒鐘!)的樓友。
3. 拿來打爆殭屍頭的不是棒球棒,而是板球棒。
 4. 扔殭屍的黑膠唱片:O 蝙蝠俠原聲帶(美)X Prince(英)。 5. 不管事情多麼驚險多麼危急,絕對還是有時間坐下來喝杯茶、吃點花生來杯酒。
 6. 沒有地下防空洞也沒有樹林,躲殭屍要去除了家以外最熟悉又能吸菸的酒吧。
 7. 爸媽的房子一定整齊又美麗,好車基架一定停在外面。
 8. 就算變成了殭屍,有些習慣還是不會改變,例如討厭搖滾樂的還是討厭,愛打電動的還是愛打。
9. 扁殭屍可以隨著點唱機裡的皇后合唱團節奏打拍子。
10.等風波過去後,每個人又都會回到原本頹廢的生活。 很BH的女配角,每次遇到Shaun都會打招呼:「How are you doing?」後者一定回答:「Surviving.(還活著)」 這部戲裡的女生好像都很強悍,就DVD bonus裡的說法,手拿男友殘肢,衝入殭屍海中的Dianne最後獨自殺出重圍,在樹上度過幾夜後又自行下來,發現每個人的生活和之前都沒啥兩樣 所以真不知道該說這些英國人是處驚不變呢?還是唯恐天下不亂?(聳肩)
 
 
導  演: 艾德加萊特(Edgar Wright)
 演  員: 賽門潘(Simon Pegg)Sgt. Nicholas Angel
      尼克佛洛斯特(Nick Frost)PC Danny Butterman
      比爾奈伊(Bill Nighy)Met Chief Inspector
      提摩西達頓(Timothy Dalton)Simon Skinner
Hot Fuzz-大驚小怪的熱血警探
惡搞完殭屍片,怎麼能夠放過好萊塢的另一個狗血大宗:警匪片呢!
 1. 幹警察不要認真過頭,不然被發配邊疆時會全警局熱烈歡送。
2. 和平百合不一定和平。(看看它的下場就知道了)
 3. 值勤時不一定要吃甜甜圈,甜筒也是個選擇。 4. 就算嫌疑犯是天鵝也要把特徵問的鉅細靡遺。 5. 大宗軍火商不一定住豪宅、開轎車,也可能住農舍、開耕耘機。 6. 下班後沒事的話一定要去、也只會去酒吧。
7. 電影男主角喝的飲料不一定是調酒,蔓越莓汁也不錯。
 8. 警匪片一定要噴番茄醬、雙男主角(只是英國人演會無敵灑小花)。 其它雜七雜八:
1. 英國腔這時候賤的很可愛。
2. Simon Pegg不管笑或不笑臉都一樣有喜感。
 3. 導演的手法很流暢俐落。
 
 延伸閱讀: 【終棘警探】鄉民的逆襲
P.S 原諒我這次沒什麼耐性,因為本來快打好的一篇全部被blogger吃掉,很火大。
 P.P.S 但電影很好看是真的。
 P.P.P.S DVD bonus很多,可惜沒有中文字幕,但可開英文字幕。
20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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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丹利‧艾林(Stanley Ellin )
譯者:柯翠蓮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07年04月13日
 
   或許,毛骨悚然的不是血腥,而是字裡行間洩漏的黑色陰森氣氛。
 
   史丹利‧艾林的短篇小說像平鋪的窄道,在最後一刻倏然開闊,或許或讓讀者有些不知所措,但是停下好好思考過後,卻又覺得韻味雋永。他告訴你事情的經過,然後在結尾的前一刻放手,讓你自己想像之後究竟發生了什麼。可能你猛然像個剛學步的嬰孩,爸爸的手一鬆,你就跌跌撞撞;但,請再閱讀一次故事。不要放過每個細節、每個字。
 
   然後,故事的結局就在那裡了。
 
 不說過程只推薦
 
〈本店招牌菜〉
 〈傀儡〉
 〈阿部畢井然有序的世界〉
〈棋逢對手〉
 〈抉擇時刻〉
 
  會把最後一篇劃掉的原因是,突然間和前面每一篇的風格截然不同,一下子沒有調適,又有點TDK式無語出現。
 
 
 2008.7.31 好短好短的心得,我知道,我也很討厭;但是真的不願意說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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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尼爾.蓋曼(Neil Gaiman)、泰瑞.普萊契(Terry Pratchett)
譯者:謝靜雯
出版社:繆思
出版日期:2008年05月29日
 
好預兆:女巫阿格妮斯‧納特良準預言集【Good Omens: The Nice and Accurate Prophecies of Agnes Nutter, Witch】
 
   這本書的全名應該是這個樣子,但是太長了,打在標題會特別凸出,所以這樣就好。
 
   那天現在回想起來確實有點瘋狂,畢竟在颱風天殺到高雄去就為了看場電影實在不像我的作風(我得說,人來瘋這種事通常只會出現在家裡頭)。嗑完【黑暗騎士】後自己無語到一種驚恐的地步(不是說電影差,起碼就我的評分來說不到爛片的地步,但是踩進放映廳前確實以為走出來會有很多感想),這時候那張快到期的誠品折價卷就成了撫慰人心的好東西。用力把中文版【好預兆】拖回家來彌補受傷的心靈,我不得不說,這真是個好選擇。
 
   事實上,現在有點慶幸當時原文版賣完了,否則這本超多註釋(聽說有302個,沒認真數過)和雙關語的歡樂小說不知道何時才看的完。
 
   你有沒有想像過,世界末日到來的那一天?雷電交加、狂風暴雨、天崩地裂,外頭一片鬼哭狼嚎、生靈塗炭,沒有人能幸免於難……
 
   可是等等,那是怎麼造成的啊?
 
   讓人類尼爾‧蓋曼與泰瑞‧普萊契來告訴你這是怎麼發生的。(是的,上述的這些全部都有,除了最後一項;但是它還有許多其它的啊)
 

偉大的作者大人合照,左:泰瑞‧普萊契;右:尼爾‧蓋曼
 
  雖然說是衝著蓋曼先生的大名把書抱回家的(好像大多數人都是這樣子噢),但是不得不說我比較愛都是普萊契先生的點!(雖然說答錄機那裡讓我笑倒在枕頭上打滾)整本書的場景切換快的跳TONE,卻很自然;就像一部惡搞電影,但是劇本太流利,一切就這麼順暢的發生了,所以你壓根兒就不覺得奇怪!角色一個個冒出來,然後一個個被作者擺平,不管是串場的、龍套的、配角的、主演的……全部都像少根筋那樣引人發噱。(說真的,誰能指出正常的角色……好吧,楊恩先生可能算一個)
 
   其實,光從前言就可以開始笑了。畢竟,有哪個作者會說自己的書適合掉到浴缸裡啊!?
 
  書本裡討喜的角色太多了,但是最搶眼的大概就是那對閃光無限的惡魔&天使搭檔。一個為了找地方擺珍藏的書,開了家二手書店卻想盡辦法不讓客人進門(又:附在人身上問路這點太絕了);另一個在躲避追捕的時候無所不用其極(相信我,他真的什麼都用了),任何卡帶在拉呼拉呼的黑色賓利上放兩個星期後全部自動唱成Queens。兩個人沒事還會喝點小酒、約個小會,交流一下近來生活(任務執行)心得。
 
   如果你是欣賞英國幽默的讀者,好了,拿到書你就可以開始用力笑了。如果世界末日真的像書上所寫得這樣來臨過,那我只能說,英國人,你們真的好樣的。(拇指)
 
 
 此書還適合:接受中度宗教惡搞/生活缺乏歡樂者。
有點想買的英文版雙封面
 
延伸閱讀: 【好預兆】歡樂版的天魔
P.S 誰知道中文版部分段落上出現的黑色小蝙蝠用意為何啊?好好奇哦……
P.P.S 摺頁裡尼爾蓋曼的照片好看到一個過份;黑白照在西方人身上總是效果滿分,一定是五官分明街道背景太好看的緣故。

  2008.7.31 笑點要是寫完就會少了很多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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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左至右分別為:Bass手Tim Nordwind、主唱(兼吉他)Damian Kulash、鼓手Dan Konopka、現任吉他手:Andy(Rusty) Ross) 相信前(這)陣子常跑我Blog(我是指另外那個,好啦,其實這個也有一首)的人都有注意到右邊播放器裡,第一次被一個樂團/個人統一吧。 咦?你沒看見?好,那再來一次。
 

心情不好的時候就要聽OK GO;心情好的時候也要聽OK GO。
 這是我最近體悟出來的感想。(因為High歌特別多)
 
 '98年出生在芝加哥,卻因為樂團的走向、團員的穿著(外加主唱Damian和現任吉他手Rusty的髮型)而被誤認為英國團。(好啦我承認只有我會因為髮型被誤導) 大家會認識他們,應該基本上都是因為那個「超強跑步機MV」:《Here It Goes Again》吧。(目前在Youtube的點擊上已經超過可怕的3千7百萬了[抖])

就算第一次看完沒有印象,根本不知道這是啥鬼(OS:難道某些歹彎大學生又在人來瘋?)東西,但是還是忍不住大笑後就忘記(不要否認,我就是其中之一),現在你就會知道啦。他們叫做OK GO。 雖然OK GO在影片上極力惡搞,但並不代表他們的音樂隨便;相反的,仔細聽過每首歌後,反而覺得輕鬆雋永。(順便幫魯蛋用力澄清一下:請不要相信EMI的DVD中文翻譯!OK Go以Kuso出名,並不是等於惡搞本身!)
 
 在兩天內用力看完魯蛋姊姊的介紹後,忽然又體悟到:
 靠!什麼叫做真正的MV看到沒有?![拍桌]
 
對,我非常喜歡OK Go的一點就是他們的創意(還有自HIGH)。 從最開始唱的正high卻突然打起拼乓乓球讓我很傻眼想巴人的《Get Over It》:

 
到用剩餘膠卷搞定黑白復古風團員快睡著但還是撐live的《What To Do》(acoustic version):

 
到分割畫面後什麼都可以亂炸Damian嘴巴很大又內八的《Invincible》:

(媽啦那一套鼓很貴耶!)
 
 到搖到頭很暈但是idea超級讚的《Do What You Want》:

一群大叔在人來瘋但還是超級可愛的另一版本:

 
到聽到旋律就會腦海中跑畫面狂笑的《A Million Ways》:

每一個MV都可以是經典。
他們讓如此我相信。
 
所以: 鎖泥不要再賣臉了!聽到沒有!千載難逢的機會就這樣被你白白糟蹋![翻桌]
 
然後,不要小看fanvid有時比官方還強大的《1000 Miles Per Hour》:

(很喜歡這種點滴版樂團成長史,鎖泥注意:請不要給我fans畫面成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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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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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派翠西亞‧康薇爾
譯者:藍目路
出版社:臉譜
出版日期:2000年05月05日
 
   或許是接觸CSI太頻繁的緣故,阿嘉莎.克莉絲蒂從人性角度下手的偵探小說始終沒有辦法深刻影響我。(但倒是被她的藥學背景及在火車上為每個乘客撰寫想像生平的習慣吸引)凱‧史卡佩塔絕對不是那種「抽著版煙夸夸其談的安樂椅神探」。
 
   她不相信空談,因為這個時代每個人都會說謊、會隱瞞。
  她相信證據,即使屍體只剩殘骸。就像每個信仰科學的科學家,她不迷信通靈,但是不介意當做參考依據。
 
   當死者的母親是一位深具政壇影響力的人物時,她的被害,究竟是政治目的手下的犧牲者,還是不幸被殺人狂盯上的倒楣獵物?
  我討厭政治,就像吉姆‧布瑞斯討厭媒體那樣。反感卻無法抵抗。在權力裡,每個人都骯髒。
  珮德‧哈韋動用自己的關係來獲取女兒謀殺案的消息,那麼柴尼家呢?他們也是被害者家屬,也會想知道案情發展,但是他們能怎麼辦?
  就像我厭煩媒體,他們總是決定誰的死亡價值高低。每個被害者難道都不是父母親的孩子,每個喪失都是心痛和淚水。CM裡讓我不適的場景之一就是告知被害者家屬。
  「他不只是黛比的男友,他有名字,他叫弗瑞德‧柴尼,他是我兒子!」
 
   事實上,這本書給我的感覺就像「CSI特別加長版」。她看纖維、看指紋、看彈殼子彈,也看DNA。(雖然DNA的部分會讓你覺得小葛跑PCR的速度相較起來簡直是光速)在職位上打滾多年的凱,理所當然累積不少人脈,但她所認識的那些人的身分合情合理,在劇情上也不會覺得突兀怪異。(對比起來,池袋偵探真島誠簡直就是個超級好運+沒路用全靠人脈的小混混)
 
   雖然說好運這個成分確實在破案關鍵中參雜不少,但是世界上巧合確實也很多。(不要相信吉爾‧葛瑞森,巧合的確存在,但不會多到毛骨悚然的地步,像CSI第八季就多到有點鬼扯,不過因為很歡樂所以還是很愛)
 
   在探案過程中,隨著新事證的出現,讀者可以一步步地推測兇手可能的模樣。派翠西亞‧康薇爾不是阿嘉莎.克莉絲蒂,這也不是在拍CSI,沒有範圍嫌疑犯;比較像CM,兇手不一定是出現過的人,他可能是任何人。這點也凸顯了現實犯罪的真實性:你該怎麼從地球表面縮小範圍,圈出幾個可能犯案的人士,最後才是兇嫌。
 
   凱‧史卡佩塔並不自詡偵探,她以法醫的身分說話,以科學家的身分討論。她不像白羅或瑪波小姐,或是福爾摩斯,她沒有架子,她和馬里諾討論,他們對談,拼湊出案情可能的發生經過,用科學的方法解釋現象。不會有人在她身旁驚嘆與崇拜:「妳怎麼知道的?」她不享受這種光環。她只是想找出兇手,因為沒有一個人在這樣傷害過這麼多孩子後還能逍遙法外。她不自豪破案,因為那正是她在做的,她是個法醫,她為司法服務,她為無辜的人服務。
 
   『如果胡佛(擔任1924-72 FBI局長)要你有妻子和孩子,就不會給你盾牌徽章。』
 
  世界上的發生的犯罪案件遠比我們想像中的多。(根據CM裡的說法是,只有1%的案件會上報)就算我們有了這麼多犧牲私生活的探員在努力,送進來的相關文件卻仍永遠比偵破的多。很多人從地球上消失,卻沒有人知道為什麼,除了殺愛他們的那個兇手。每個人都以為自己很安全,以為犯罪的發生只是少數不幸人,不會落到自己頭上。但是每個被害者也都是這麼以為。誰又知道自己不會是下一場攻擊的受害人?
 
  另外,不知道是不是女性作者的緣故,這本結尾並沒有出現典型男性偵探(在這個版本裡是女法醫)與女性角色(同理,男性角色)有個「浪漫但點到為止」的結局。慶幸這點。
 
2008.7.23 偵探小說還是不好說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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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剛結束這個特別長的夏天最後一場自己決定的旅程。
 
   不知是不是該說特別,但對台北總會有一種傻氣的憧憬;並不是從小就立志將來有一天一定要到大城市裡工作或者讀書,甚至是生活,可在電視上演的每段節目都會不自覺地被劃至「台北」。就算只有400公里遠,但是心裡的陌生卻把它推的和隔著太平洋的美國相去無幾。
 
   一個星期,頭一次在台北待這麼久。
 
   沒有大人;只有自己和大兩歲的兄長。
 
   其實這樣的方式並不新鮮。
 
   『又不是沒來過。』
 
   先前兩次也是這樣一個人在大都市裡瞎闖,並盡可能的在短短兩天內,用最大的力氣去探求這個繁忙而陌生的都市美。
 
   然而,窩在大姐的那張紅沙發上,扭開電視機,螢幕上的一切反而更讓我覺得漠然。
 
   明明已經在這個城市裡了,看到的一切就在發生著,可為何,還是那麼不熟悉?不熟悉的比遠在屏東家中,盯著電視,半是安慰半是嘲謔地告訴自己:「那些是在台北,和妳沒關係。」還詭異。
 
   遇見的每個人都問,「來台北還習慣嗎?」從來不敢正面回答,只是模糊帶過,或者等個5秒鐘讓對方接下去,但不管怎麼樣,這句話一定會在對話中出現過一次,「有捷運很方便對吧?」
 
   每次遇上這個問題,總想回答他/她,「但是在屏東,只要有腳踏車和毅力決心,想去哪裡都可以呀。」畢竟屏東是個小城,最最繁鬧的區塊也不過幾條街,輪胎轉起圈溜過去就結束了。在這裡長大的孩子,要是不會騎車,那就什麼地方都不用去了。
 
   但是在台北騎腳踏車會被撞死。最後在心裡暗暗補上。
 
   看到停下等紅綠燈的摩托車群總會感嘆,哪,好多車。
 
   車多,人更多。多,雖然還不到會讓我覺得快窒息的地步,但甫回到屏東時,窩在車座位上,看到窗外三台兩台的汽機車總讓我覺得安心一點。
 
   後來才驚覺,或許不只是人群的關係,而是太多高樓存在令我不安;和老師走在松江路上,放眼望去,高架橋之外,就是建築、建築,和建築。我住了15年的地方向來就是,一條街,街旁一排房子,結束。不會像這樣層層疊疊,一排完了,後面再藏一排。被埋起來的公寓只有一扇窗見得著光明,另一扇正對著隔壁棟的抽油煙機,沒有辦法探出頭去看看今天天氣如何,因為鐵柵欄連手都不讓妳伸。
 
   還習慣嗎?
 
  會習慣的,總有一天。畢竟還有四年等著我呀,不是嗎?
 
   但或許,一個小鎮姑娘才是我真正的本性。
 
 
 
 2008.7.17 照片是大姐的,很有捷運站的繁忙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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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the hot and unbearable afternoon, I reorganize the awards I've got during the three years, which my dad asked me to do a few days ago. As the paper goes, I find myself hate to do so. Words on them keep reminding me of what I am now, a total loser.
   在這個熱到難以忍受的午後,我把三年來的獎狀重新整理了一遍,就像我爹幾天前吩咐的那樣。翻著那些紙張,我發現自己討厭這種感覺。那些字不斷地提醒著我我現在的模樣--一個十足的窩囊廢。
  I don't need anyone or anything to point out the fact. It's aready clear enough to stand against my face and my eyes.
  不需要誰來告訴我,事實已經鮮明的擺在眼前,就正對著我的臉。
  My friends have a battle to fight today. And maybe it's time that I should stop and think what to do next.
   今天,那些同學還有場仗要打。也或許,該是停下來好好想想以後的時候了。
 
 2008.7.1
真的很想嘗試英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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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啦這裡啦!為什麼都沒有人聽我說話!?
  MSN狀態寫了N久還是沒人理我。那就是新地址啊老大~~~
 
  Space跟Blogger之間的語法彼此不支援令我頭大。要看新文章到下面去。
 
Who said I am Lost?
 
討厭這裡上傳照片囉哩巴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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