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起你,在我厭倦了書上的黑螞蟻時候。
一抬頭,瞥見窗角外,些許的一抹藍。
不知道,台北的天空是否也一樣放晴著?

 
最近老是嚷嚷著:他要回來了,只要考完試放假他就回來了!
這樣是很想你嘛?有點莫名其妙。
人是很奇怪的動物,天天在一起的時候都不覺得對方有什麼,
一旦分開了,日子一天一天過了,會覺得身邊空空的。
但說是想,我卻怎麼也記不起,上次你回來是什麼時候了。
或許你會覺得奇怪,即使見了面,卻也未見我情緒氾濫哪。
是啊,我有時也會不明白。但是,看到你是真的很高興,這是千真萬確的事。

 
又想起那天你載我,我手攬著你的腰的畫面。
一陣子沒坐你的車了。
是不是也一陣子沒一起吃飯了?
這次你回來,要不要一起吃一餐?

 
 
 
我其實很享受跟親密的人一起吃一頓飯的感覺。
邊說話,邊享用美食。
不知不覺吃掉了幾個小時,不知不覺說掉了一個下午。
最近也忽然很想好幾個人,想欠了多少人多少餐飯。
親愛的若安,親愛的昀蓉,改天一起吃個飯,好不好?

總覺得即將放的四天假,可以過的很輕鬆,但是卻又好像很多事要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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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 11 Sun 2007 00:00
  • 17



嗨,親愛的,聽說妳今天17歲。

 

過的好嗎?我是說,最近。

 

三月好像從來就是妳的幸運,從出生到現在。

 

雙魚座,愛哭愛作夢,也不曾改變過。

 

1617,或許會有很多事情改變,也或許不會。

 

妳有很多期待,很多夢想等著妳去完成。

 

而實現的代價是努力的付出,我想妳都明白的,對吧。

 

所以要確實去實行它呀。

 

我知道妳可以的。

 

即使很多的夢都沒有完成,15歲的吉他,16歲的演唱會……

 

那又如何?人因夢想而偉大。畢竟不可抗外力太多了。

 

但是,親愛的,我希望,每個夢想的未完成都是因為上天的否定,而非妳的懈怠。

 

再許一個吧。

 

也或許,今年的就能夠實現了。

 

笑一笑吧,今天是妳美麗的17歲生日。

 

祝福妳,生日快樂,以及往後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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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開學了,好討厭。這兩篇,感覺起來像是某篇大文章裡節錄的一小部分。。。我看以後有沒有時間把它加長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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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桂

  我家後院有棵桂樹,到了秋季,總會滿庭桂花飄香。綺君形容當風一吹過,會下起一陣桂花雨。桂花雨,多美的名字。我曾站在桂樹下,也想淋這麼一場沾衣不濕的雨,但樹上的桂花總不夠多,淋不了雨,只落得肩上盈香。桂花很香。但它的香氣不是濃郁的,而是淡雅的,卻益遠益芬芳。只要你經過盛開的桂花樹下,就一定得抬頭,因為你的鼻腔早已比雙眼更快察覺到它的存在。正因它的清好聞,小時的我曾有一回異想天開,拿桂花來泡茶。小心翼翼地把粉白的花兒一朵一朵從地上撿到手上。有些原本白色的花辦已經燥黃漸漸枯萎了,不要。只挑完好的,有著潔白可愛的花瓣和中心嫩黃花蕊的那種。好容易撿滿了一手,放進壺裡沖上熱水,清清爽爽的味道飄了出來,卻只嚐了一口就沒敢再喝了。「可遠觀不可褻玩」這句話原來不僅僅適用於荷花。即便如此,每到秋天,我仍就會期待起後院的那場「八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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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貓是城市的動物,特別是夜晚。夜幕低垂,很容易不經意地瞥見那精靈似的身影,或穿過小巷,或越過牆頭。它驕傲而獨立,總是用小心翼翼地眼神審視世界。是敵?是友?僅只一個判定。當它那針一般的瞳孔緊攫著你,銳利的眼神像極了你座位底下的刺,你不由得如坐針氈。它總是能把握最適當的距離,即使是更靠近一步的距離也不允許。貓和人,有時像主與僕。縱然你飼它餵它,只要它一個不開心,正眼都不給你。或許正因為這些性格,它總能與都市人相處融洽,畢竟他們太相似了,一樣地冷淡而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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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總是在回憶。
 
我不太確定我,或我們,為什麼要如此?
 
關於那張六年回顧的帖,我承認配樂就是想弄哭大家,但也差點,我會被回帖弄哭。
 
是因為現在不能天天看到嗎?所以我們只能回頭看。
 
回頭看並不是件好事情,其實,很多人這樣說;起碼,我是這樣聽過。
 
離開或留下。
 
最早聽到離開,是他說的。驚天動地,想當然爾。
 
不過,那好像是去年的事了
 
離開或留下,其實只有一線之隔,一念之差。
 
然後,不確定不明白不正式,她,好像要離開。
 
我以為關於爬牆那些事是人之常情,她也不是沒有做過,但都還是乖乖回來了。
 
不過,新歡外遇,似乎也不是她要,或想離開的主因。
 
事實上,我根本不知道她為什麼想走。
 
累了?
 
可能,或許,有機率。
 
於是我害怕了,就跟他說要走一樣。
 
她壓榨我,嚇我,但關心我。
 
重要的是,她讓我感覺,在跟隨他們的路上不孤單了。
 
她是,我第一個可以分享,關於他們的人。
 
哦,是的,她常常嚇唬我。
 
所以我不確定不肯定她這次是不是也是在跟我開玩笑。
 
因為我慌了。
 
而且我不懂的是,那天,她還煞有其事地分析,關於他們的圖的那些事給我聽。
 
怎麼,忽然,好像,要走了呢?
 
把事情都交代好,然後離開嗎?
 
不能比他,比他們還要早放棄的啊。
 
妳跟我說過,妳不會放棄它的呀,對不對?
 
不要。

 

沒有妳,我撐不下去,它撐不下去啊。

 
我是說,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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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點半,遠遠的在屏女門口就看到一群女生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我急急忙忙跳下車,心很慌,不為什麼,看到了同學看不到巴士!等待很漫長。我在朋友和媽咪之間來回遊走,同時不斷向熒探聽車的消息。回頭看看同班同學們--額,看起來每個人都還很開心……當然嘛,「漫畫小說在手,還擔心什麼!」(汗一把)。終於,十點半,在預定的時間過了一個小時後,我們出發,向第一個行程高美館前進!

 

  其實最初的行程是沒有高美館這個景點的,但是因為有同學必須去鳳新高中研習,如此延遲了出發前往墾丁的時間,基於回本(租車費必須整天算),我們決定一行人先前往高雄,等同學研習結束後去接他們再出發!高美館外面是藝術感強烈的建築與成片的草皮。由於風景好且近市區,常常可以見到新人再此拍攝婚紗照。因為出發晚了一個小時,我們參觀高美館的時間並不長。熒決定殺到四樓。在我們約莫只有15分鐘的參觀內,我最喜歡的一部分是用麻紗做成的衣服,孤零零的吊著掛著。是誰的主人不見了,留著衣裳在原地嘆息。

 

  在車上,大家一致通過,唱起了卡拉OK。這是台灣的遊覽車文化,在車上一定要唱歌,也無論演唱者是誰,唱的好或不好,演唱結束後一定會有如雷的掌聲(除非當時大家都在吃便當了沒有手拍)。台灣人愛熱鬧也愛唱歌,非常的愛,從這點就可以看出來。當去研習的同學們上車時,大家叫囂著歡呼,還有人開玩笑地要老師也上車來唱歌,哈哈!

 

  印象裡,到墾丁的路途不短也不長,卻夠煩悶了,但是在一首又一首的唱歌接力中,時間一晃眼即過,眨眼,我們來到了接近恆春的休息站。這個休息站濱海,架高的開放式長房有一排空桌椅讓人望海休息。我們幾個小孩用在學校練出來的特技──十分鐘吃完一個便當──成功解決掉中餐後,瘋癲癲地衝下海邊。這是我們墾丁之旅的第一個海灘。我清清楚楚地聽見海浪一陣陣向我撲來的聲音。瞬間,海風擁抱我。這些聲音,若是收在CD裡,只怕五分鐘就不耐煩聽了,但是站在海邊,聽浪潮嘻耍似地湧來,心卻是異常的平靜。我想我是個喜歡海的孩子,或許部分原因是因為我最鍾愛的兩個地方,出生地與家鄉,澎湖與屏東都是擁有美麗沙灘的縣吧。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是座富有些許傳統味道的仿四合院式建築。我們去的時候碰巧遇上放假而自願來擔任義工的小小解說員。聽媽咪說,他們是附近國小的小朋友,已經受訓一年了,在假日時幫前來參觀的遊客解說,關於墾丁的生態。看著小朋友羞澀的語態,我真的覺得南台灣的孩子最大的優點就是善良天真。當然,他們解說的大部分在我們一群高中生眼裡都已成了常識(感謝台灣的考試教育),但是當熒很不HD地問一些刁鑽的讓他們答不出來的問題時,他們東躲西藏的結巴樣子實在是很可愛的。誠心祝福這些小朋友在往後的日子裡也能懷著這樣一顆熱愛家鄉的心繼續成長。

 

  冬天的墾丁風很大,幸運的是,我們並沒有遇上傳說中很兇猛的落山風,但我們一群女孩子的長髮還是被吹的糾結亂成一團。夕陽暖暖曬在臉上,一夥人在管理處的階梯前留下我們年輕的笑靨。

 

  南灣的包子皮厚體積大,一顆25台幣,是很好的午茶點心,起碼我吃完了之後完全不餓了。龍巒潭是墾丁一處著名的賞鳥景點,臨潭設置了一棟觀賞處,有成排的望遠鏡供你偷窺鳥兒戲水的模樣。雖然如此,我還是覺得放大倍率稍嫌小了點,能看到的鳥兒不過半個指頭大。反倒是賞鳥館外的木板野鴨讓我們拍了很久很久的相。大家看到將近一人高的木板鴨,突然童心大起,搶著和群鴨合影。 走回停車場的路上,忽然望見天上落日,覺得很美便收進了相機。

  關山落日,這是聽說墾丁最好的賞夕陽地點,可惜我來了兩次都看不成,上回是人潮太多,這次是天氣不夠完美,天邊的雲霸道地藏起了太陽,對我們做鬼臉。好吧,不讓看就不讓看,我吹吹風還不行?在這裡,我遠眺第二個在墾丁遇見的海灘。拍下惡作劇的雲霓作紀念。

 

  晚上是自由活動時間,各自去逛最最著名的墾丁大街。熒的姊姊拖了一個皮箱要來街上擺攤賣手工娃娃,聽說銷路很不錯,短短一個多小時賣了三千多元。但是為什麼只有賣一個多小時呢?因為當可愛的星姊姊一聽到我們晚點要去泰式餐廳吃飯看秀時,她立馬嚷著要收攤。看什麼秀?話說我們班這群腐女還會想看什麼秀……一聽到人妖秀各個興奮不已,再讓我汗一把。秀其實沒什麼,但同桌的她們一個個笑臉如花,特別是郁蓉被變性的Lisa挑逗時個個大叫大笑,我也忽然開心了起來。

 

  畢竟是在非假日,今夜的墾丁街並不是最熱鬧的。小樹、樺和熒拉著我拍下了我人生中第二次大頭貼,50台幣是我和親愛的們的十七歲紀念。哦,對了,熒為了幫姊姊擺攤還戴上了紅色假髮,走在路上那叫做一個搶眼的,成功博得眾人目光!墾丁街的警察局很可愛,牆壁是繽紛的瓷磚,上面的花樣從哆拉A夢到軍曹keroro都有,很有海灘風味!我還想去走走夜晚的墾丁沙灘,但是被所有人一致否決。唉,人家知道是自己雙魚浪漫細胞作祟,可是真的很想去看看月光下的沙灘嘛!最後我要向大家承認,一整個晚上我都在搜尋那戴著鴨舌帽的180背影(聽說有人在這看過他),期待著我有沒有那丁點點運氣,好吧,結果當然是沒有。希望哪天我真的會在墾丁碰到鼻子挺挺的言承旭,笑。11點回到警光山莊,大大的通舖舖好了一張張墊被,打牌聊天看電視,一點半我受不了疲倦爬回房間,聽說她們三點半才睡。

 

  隔天,我檢視鏡中自己的黑眼圈後笑了出來。吃早餐的青年活動中心是傳統中國式四合院、三合院,可惜時間實在趕,我仍沒能踏上墾丁的沙灘。今天的陽光也很好,暖暖拍著臉。在墾丁街上,可以看見大尖山對我們微笑。

 

  今天第一個行程是社頂公園。通過「一線天」後,我們來到了記憶中的大草原。我還記得上次來時還是國小時候,印象最深刻就是這裡,一群孩子在草地上打打鬧鬧。不過今天冬天的風吹黃了整片草,顯的有些荒蕪,卻不影響遠邊海洋的美。這次旅遊最遺憾的就是總拍不下親眼所見到的那種,屬於大自然的震撼。上坡的路上樹自兩側延伸在頭上搭起了陰密的隧道,風一吹,整片樹林搖動起來,很難確切形容那種感覺,但是在那麼一刻,我感受到了大自然正擁抱包圍著我。終於爬上了致高點的木涼亭,風很大,猖狂的大,可以一眼望盡樹林與海還有天。之後是一路狂飆回停車場,四個人步履闌珊不敢停下來,一直走到看見入口處的草原才鬆了一口氣。看看手錶,還有些時間,於是我們一夥人便在草地坐了下。那一片草地很開闊,所以風很涼,坐在樹蔭下吹風閒聊,轉眼已經超過集合時間五分鐘了,才又不捨地爬了起來,朝遊覽車出發。

 

  接著是出火,恆春的一大奇景。所謂出火就是會有火苗從地底下竄出來,不明究裡的人蔚為奇觀,不過,真正的原因只是地底下藏有天然氣。通常人們到哪裡會帶上爆米花或是生蛋去烤,諸如此類的。我們一行人帶了六盤爆米花,但由於我們的技術實在是太差了,一盤的塑膠膜撐破了,一盤燒了起來整盤變成黑色的焦炭,所以只剩下四盤。不過不打緊,反正重點在於我來過、看過。

 

  吃過中飯後,終於來到了這次我最想去的地方──船帆石。在前面這段時間裡,估計每個同學都知道了我很想很想去看看那科偌大的石頭。一聽說到目的地了,我噌的一下彈起來,抓了帽子背包就衝下車,方下車,大叫了一聲:「我的船帆石!」前面的小優「哇!」了一下,說:「你真的很喜歡船帆石啊!」我沒有回她,繞過前方的同學群,穿過灌木植物,看著腳一步一步踏出。從什麼時候開始,船帆石變成了在墾丁我眷戀的一個地方?或許,是他脫口而出的那一剎那吧。可能是讓澎湖的岩岸訓練出來的,當我再抬頭時,它已在我50公尺處。不夠近啊,不夠近啊!我繼續走,一直走到確實看見海水隔開了我與它才停下。到底要怎麼上去啊?我站在它的陰影底下,左右審視著,搜尋著可能可以攀爬上去的痕跡。到底是怎麼上去的啊?看著海水左右拍擊著,我想,可能今天是上不去了。漲潮了,所以水漫過連接彼此的路。但是我真的很想,站在他曾站過的地方,從兩層半樓高的地方,聽他所聞,看他所見。當然我不會跳下去的。天曉得一個懼高的人為什麼敢玩高空彈跳和從這麼高的地方跳下去……看來今天是不可能上去的了。我暗暗許下心願,有一天,我一定要爬上去,品嚐海風的滋味。

 

  墾丁的貝殼沙純度高達98%,是世界最純的。這次來墾丁,我一直很怨念,沒有辦法赤著腳,踩踩沙灘,感受一下細沙流過腳下的細膩感覺。但光是在被圍起的保育沙岸旁,藍色的海和白色的沙就已經美的讓我停不下手,捉著相機一直一直一直拍!

 

  鵝鸞鼻燈塔一直是墾丁最代表性的象徵。但是對於我們班來說,公園最前方的大草皮才是最好玩的部分。全班一看到斜坡草地就瘋了!打滾,匍伏前進,騎馬打仗,樣樣都來!還有人提議在草地上排成2164+0的字樣!基本上大家已經玩到不想理燈塔的地步了。好不容易終於有人意識到燈塔其實就在不遠處的事實,大家才訕訕然從草地上爬起來,朝燈塔徐徐前進。但是一看到燈塔大家又瘋了!幾個人張牙舞爪地對著圍牆上的裂縫擺起了pose,惹的大家哈哈大笑~當然不可免俗地,我們全班又來了個大合照。本來每個人都裝酷,但是大家的酷一下子被闖入的大狼狗給打亂了~

 

  倒數第二個行程是全台灣的最南點。由於早上的社頂公園之行,基本上我們已經是累到不行了。還走到一半,熒已經坐在路邊耍賴不走了。「我不走了,不然等一下龍坑就走不動了。」好吧好吧,我看了她很久,決定繼續向前。其實我也很累了,累到捉著媽咪的手,拖著腳步到了台灣的盡頭。風,還是很大。呼呼地吹。遠遠地,可以看見夕陽在西邊的天空準備落下。後來的龍坑,本來已經申請好要進去了,只是我們去的太晚,管理員告訴我們,全部行程約要一個半小時,但是園區只開到五點半,而那時已經是20分了。於是,我們只好折返,而剩下的時間,爸選擇去參觀此次最後的一個景點,風吹沙。

 

  因為是冬天,因為是風吹沙,風很大,沙很多,我累了,也不想讓衣服頭髮都兜滿沙,所以就選擇不下車了。後來聽朋友說,那裡的風大到讓她覺得自己快要被刮走了。

 

  於是,我們從高雄唱到墾丁,又從墾丁唱回屏東。唱歌是一件快樂的事,對於我來說,對於我們班來說;特別是把國語歌唱成台語版,用國語唱台語歌。這次的旅遊,便在我們快樂的歌聲,和小優感性的致詞中畫下完美的句點。這是我們的旅程;開始,經過,結束,只屬於我們,十七歲的我們。

 

  這是冬天的墾丁,但是一樣美,一樣陽光燦爛,不輸夏天。這是我們驕傲的墾丁,哪天,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照片陸續更新中,莊莊快點把我的照片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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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了。
一個28歲,如此年輕的靈魂。28歲,花一樣的年紀。
忽然我害怕起來,他們四個也是這樣的年紀呀。
如果今天是我最熟悉的這些人,家人也好,朋友也好,他們也好,
事情如果真的萬一發生了,我能夠做什麼?我想像我那時候的樣子。
 
除了哭泣焦急心痛,什麼都不能做。
 
霎時間我忽然發現自己的力量有多渺小,在死亡面前。
仔兩年多前也是發生車禍,
那時候我心臟抽緊了,但是我什麼都不能做,只能守在電腦前等新聞,
一直到聽說他沒事安好才放下心。
因為有繫安全帶,車禍發生在前方,安全氣囊有爆開,所以他沒事,除了一點驚嚇。

但是下一次呢?下一次呢?

 

一切在死亡面前如此渺小。

 

親愛的你們,我只願你們健康平安快樂就好了。

不敢強求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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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要寫小說?」當我第一次被問到這樣一個問題時,腦海中空白了三秒鐘。不知道,有沒有過一種,一整天心神不寧的感覺?很像每分每秒都有個東西在追著我跑、盯著我看,讓我渾身不自在。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躺更不是。坐立難安、食如嚼臘,想靜下來都不行,只要停止任何動作,它就像張網一樣罩了下來。越掙扎,纏的越緊,越掙脫不開。然後感覺像是要被它吞噬了,直到終於受不了、耐不住,去完成了那件事──這就是我跟文字的關係──文字慾,文字「獄」。

 

  我愛中文。我必須說,還帶了點驕傲。私心以為,中文字是全世界最美的書寫文化。一個方塊是一個字,字字都有自己的意思。英文再順口優雅不過中文一字意境千里。中國文化很神奇,西元前接近千年以前的古人寫的文字,我們在現今依舊能認清。中華文學在歷史翻滾了三千多年,一次又一次地被推上高峰。無論是華美的賦與駢文、平實悠長的古文、精短的詩詞,在文人手下交織成絢爛的煙花,綻放閃耀在中原上,直到今日。我愛中文。我愛它的繽紛,愛它燦爛不實,更愛它歷歷刻畫下人生中所有悲歡離合。

 

  我跟寫作正式結緣,應該要算是十一歲時候的第一篇小說,但在這之前,我對「寫作」這事已有不小的興趣了。緣分的發端是約莫九、十歲時的寫一篇作文。由於自小愛看童話書,突來的靈感讓我以第一人稱擬人法完成的一篇,關於我家後面那座新橋的自敘。當時被老師在課堂上稱讚了一番,小小年紀的我,成就感莫大是不言而喻的。後來迷上一款電腦遊戲,對其中遊戲人物的熱愛簡直到了狂熱的地步。那時候,在遊戲的官網上有提供一個讓眾玩家寫作同人誌的平台,但那上面的文章卻沒有任何一篇是關於我最喜歡的女角。心裡忿忿不平,我打開了WORD,以生澀的速度一字一句敲下關於她的超級短篇小說,然後投稿。打開網頁看到自己文字的剎那是無限感動,雖然從現在看來,那篇文字幾乎毫無文筆可言,但從那刻起,我愛上了寫作。

 

  散文,什麼算是散文?其實我對它的界定已經很模糊了。文學作品除了詩和小說之外,剩下的,就算是散文吧。可是不來個兩三千字又覺得它太短不夠味兒。偏偏我最常寫的又是這種,短短的,口語化的,關於對生活的一些態度想法。或快樂或不快樂的,通通把它用文字紀錄下來,它能把安撫心情,讓我恢復平靜。翻看以前的文字時,常常會有種「啊,我那時候是這樣的心情啊」的想法,十分有趣,也會有種回顧的自己過去生命的感覺。

 

  小說與我的淵源,應該是最久的一段。我想人類寫小說的緣故,應該是想要體驗所有可能或不可能經歷,甚至是發生的事情。一個人的生命有限,特別是現代城市人的。只有真正的冒險家能夠鼓起勇氣,拋下一切責任束縛,只帶自己的靈魂去釋放自己內心深處的慾望。又或者,現實世界的殘酷無情太壓迫人,無法呼吸像是要窒息,所以便將自己的思緒飛翔至非真實,可以科幻,可以玄奇,在那個世界裡,只有一個主角──我自己。沒談過戀愛的人能品嚐愛情的甜蜜,平凡無奇的人可以成為傳奇。但又可以同時嘲諷這個扭曲的世界,恥笑它的殘缺畸形。就我來說,好小說的定義,應該是能讓閱讀的人腦海中出現一段一段的畫面,像一部電影,把整個故事呈現在面前;當然,能夠讓人為文章裡的人悲傷歡喜更好,但是如果能夠做到餘味綿延也很不錯了。一部小說宛若一回人生,靠著如此簡單的方式,我可以活好幾次輪迴。

 

  詩詞其實是我最少碰觸到的一塊青田。三言兩語就要將情緒推到高潮,字字句句都要精心雕琢,裝修粉飾,對我這種說話常常詞不達意的人來說,實在是有點難度。很喜歡杜牧的秋夕和歐陽脩的詞,清新淡雅,彷彿一滴脂粉入水後緩緩擴散開來。當然詩還有一塊黑色幽默的領土,有詩人對社會不滿的抨擊,用揶揄尖銳的語氣,反擊一切他們看不過眼的事情。我很想跟著他們一起嘲笑這個世界,卻又同時同情他們生活的如此辛苦。

 

  文學是雙方面的。如果說,寫作是說話,那麼閱讀便是聆聽。閱讀使你更美麗,好像有句廣告詞是這樣說的。會不會更美麗我不知道,不過能夠增進氣質倒是不錯的。有一回,哥曾經問過我,為什麼要讀書?讀書,是為了體驗另一個人的生活,另外一種生命。讀書能讓你用全新的角度看世界,經歷你所不能經歷的,思考你所不曾思考的,想像你沒有想像過的。書給我另外一扇,不,應該說是很多扇窗戶,讓我打開,看看這個世界另外一種面貌,讓陽光灑進來,照亮我小小的、幽閉的自我世界。我喜歡看書,跟作者對話,也跟自己對話。

 

  堆砌文字,然後在其中嬉戲耍鬧,這樣的遊戲令我著迷不已,欲罷不能。所以,我正以我最熟悉親切的中文字,紀錄下我曾經走過人間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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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  
 
  打從有記憶以來,你就是我最熟悉的人之一。我們從來就互別苗頭。當你細數各家名車時,我輕嗅娃娃髮香。你把沖天炮點燃在空中炸成一點絢爛,我則摀起耳朵看著仙女棒消失在黑暗。但我們卻又密不可分。你的加油站被接上我的馬房,海岸巡防隊的礁岩並列著粉紅系的沙灘。黑色的兩輪腳踏車後面歪歪斜斜跟著一輛綠色小三輪車。
 
  最初的十年是在吵鬧中度過的。
 
  若及若離是我們的關係,翻起臉來兩個人都不認帳,天下太平時我連夢想中的房子都跟你一樣。從上舖下舖,到下舖地舖,關於誰睡哪裡的事從來不會跟你爭,隨與而安的我只會偶爾想跟你搶同一條棉被。
 
  忘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原本的三天一抓,五天一打不見了。面對面的坐位,我抬臉總是空桌。夜裡我播起輕柔的Bossa Nova,你躺在床上聽搖滾樂震天價響。你在一樓和人捉對廝殺,我躲三樓敲字寫文章。但是我們卻可以在黑漆漆的房間裡仰躺著嘰嘰咕咕說話直到爸媽循聲暗問:「都要兩點了還有什麼好講?」你會跟我抱怨那個誰又見色忘友,我跟你說那個他其實還不錯。
 
  那次和你一起去聚餐,你剛拿到機車駕照,所以我才把心放下,安穩摟住你的腰。風自旁邊呼嘯而過,最熟悉的城市和道路,忽然之間有些不一樣,因為我忽然覺得你不一樣了。
 
  當媽提起你打電話回來聽到我又生病時的緊張,我才驚覺,你很疼我,其實一直都是這樣。買午餐,送便當。被撞見側坐在你車後,被問那是妳男朋友啊?多想大笑回答說是,但最終還是搖搖頭,有點驕傲地告訴她實話。園遊會你靠在窗邊一臉不屑,我心裡有些竊喜你終究還是來了。天塌下來了我不怕,還有你頂著。即使你耍賴抱著我,嚷嚷這是你的權益一副理所當然樣,我還是喜歡你說我聞起來很香。
 
  雖然從我領到第一張成績單開始你就被壓力追著跑,但是我還是聽的出「對啊那是我妹」裡的驕傲。你是最寵我的男孩子,任我壓榨任我撒嬌。十五年分享同一個房間同一個屋簷,卻在今年夏天後,當我對著螢幕傻笑時,再也不會聽到:「神經病啦!笑成那樣,有什麼好看的……」和那一臉鄙視。
 
  記得你最初離開的那一晚,我想著,以後就沒有人跟我搶電腦,爭電視了,感覺有點怪怪的。我跟爸說,好不習慣一個人一間房。勸說我搬床,我只想躺在地板上,看著清白的天花板,回憶那一夜我們說著的好多話。
 
  這是十九歲,你不在家中度過生日的第一回。不能親口幫你唱著生日快樂,無法幫你點燃廉價的數字蠟燭,雖然你洋洋灑灑說過生日什麼的就不必了,我還是坐在你最熟悉的位置寫下這些字。
 
  十九歲之前和十九歲之後。撿拾起那些過往的美好,祝福你在未來的路途上找到你理想中的生活,用笑容填滿我們不在你那邊的寂寞。
 
  親愛的老哥,預祝十九歲生日快樂。
 
  真的,Happy Birthday,生日快樂。
 
                  妹妹  萱  20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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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derline   Chris De Burgh
I'm standing in the station
I'm waiting for a train to take me to the border

And my loved one far away 
I watched a bunch of soldiers 
Heading for the war
I could hardly even bear to see them go

 
Rolling through the countryside
Tears are in my eyes
We're coming to the borderline
I'm ready with my lies 
And in the early morning rain
I see her there
And I know I'll have to say goodbye again

 
And it's breaking my heart
I know what I must do
I hear my country call me
But I want to be with you
I'm taking my side
One of us will lose
Don't let go,
I want to know
That you will wait for me until the day ----
There's no borderline, no borderline

 
Walking passed the border guards
Reaching for her hand
Showing no emotion
I want to break into a run
But these are only boys
And I will never know
How men can see the wisdom in a war

 
我正站在車站
等著那班火車帶我到邊界
和我遙遠的愛人身邊
我注視著那群士兵
正準備投身戰場
我幾乎不忍看他們離開

 
火車穿越了鄉村
眼淚在我眼中打轉
就快要到邊界
我已準備好了謊言
就在清晨的細雨中
我看到她站在那兒
而我知道,我必須再說一次再見

 
即使這讓我心碎
但我知道我必須這麼做
我聽到我的國家在呼喚我
但我只想和妳在一起
我已做了選擇
我們之間有一人會失望
但別放手
我要知道
妳會等我直到那天--
不再有邊界的那一天

 
經過邊界守衛
伸出手想碰觸她的
不敢多表露一絲情緒
我卻渴望立刻朝她奔跑
但這些只是孩子啊
而我也永遠不會明白
人們將如何在戰爭中了解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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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rs.
   Why there are wars in the world, especially between our countries, between his and my countries.


  戰爭。
  為什麼世界上要有戰爭?而且就在我們兩國之間,就在我跟他的國家之間。

 
   I still remember he was wearing pure-white shirt on the first day I met him.  His short hair had grass aroma, and his smile smelled just like sunshine.  He said that he was here to visit a friend, but he was lost.  It sounded like a ridiculous excuse, but I actually believed him.  I guessed it was just because the weather that day was so nice.  Getting the specific address, I found it surprisingly that it was mine.  Walking back home, I was guessing whether who he was acquainted, Father or Mother?  I opening the door, my elder brother put out his nose and said “Here you come!”

  我記得第一次見到他的那天,他穿著一件純白的襯衫。短短的頭髮有淺淺的青草香,笑起來有陽光的味道。他說他是來這裡拜訪朋友的,但是他迷了路。這聽起來像是個可笑的藉口,但我竟然相信他了。我想或許是那日天氣太美好的緣故。問明了地址,我驚訝的發現,那是我家。猜測著他到底認識誰?父親?母親?我打開門,哥從門內探出頭:「哎,你來啦!」

 
  He was my brother’s best friend in college.  His name was Jerry.  Ken asked me to take him rambling around the town, showing him the beauty of the county land because he suddenly had some emergent incident to care for.  As two days touring passed, I found myself fell in love with him.  It was in the night the spring celebration finished that he gave my first kiss after sending home.  Ken said that he had known we are meat for each other early before Jerry’s coming.  Checks burning red, I hit him with a sight to Jerry.  Father and Mother were happy. They had seen Jerry as a son in low after Ken’s introduction.  Everyone but I was planning to sell me out.  My heart was still filled with joy.  At least we had the family’s wishes.

  原來他是哥最好的大學同窗。他叫做Jerry。Ken突然有急事要處裡,所以讓我帶他去鎮上走走,去會會美麗的鄉村風光。經過了擔任他兩天的嚮導,我發現我愛上了他。就在春宴結束的夜晚,在送我回家後,他吻了我。哥說他早在Jerry來之前就知道我們兩個是天生一對。紅著臉,我在看了Jerry一眼後打了Ken一掌。爸跟媽很開心。他們早在Ken把Jerry介紹給他們的時候就認定了他是女婿。原來天下早就計畫著要把我賣出去了,只有我不知道而已。不過我還是很慶幸,至少我們得到了全家的祝福。

 
  Good days didn’t last long.  My happiness was broken on the day Jerry received a letter from his home.  It said that his country asked all the young men to come back to the country, but it didn’t tell the reason.  That day, I sent him to the station.  He held my hand tightly, kissing me on my forehead. “I will be back, I promise.” He said.  I hold him with all my strength till the steam whistle screamed out.  The moment I let go my hand, I felt my world faded into black and white.  The train started its trip.  I ran and ran and ran, chasing after it.  He jutted his face from the window with his sad eyes. I didn’t stop running until I could only see a little black shadow.  Tears were in my eyes, but I tried my best not to let it drop down.  “Promise me, don’t cry, my lady.” He carefully touched my hair as if it was his precious. “Be brave.” he whispered in my ear.

  快樂的日子總是不長久。我的幸福在Jerry收到家信的那一日碎了,散落一地。他的國家正在號召所有青年返國,沒有任何理由。那一天,我送他到車站。他握緊了我的手,輕吻我的額頭,「我會回來的,我保證。」他說。我用盡所有力氣想將他抱個滿懷,直到汽笛聲殘忍地響起。就在我放手的那一刻,我的世界褪成了黑白。火車啟動了。我倏然驚醒,朝他奔跑。他從窗內探出他的臉──和他哀傷的雙眼。我一直跑一直跑,直到我只能看見一個遠方的小黑影才停下。眼淚在眼框裡打轉,但我試著別讓它落下。「答應我,別哭,我的小姐。」那時他小心地拂過我的髮絲,彷彿它是他所珍藏的寶貝。「要勇敢。」他在我耳邊細語。

 
  And the war began.  The smell of tensity spread throughout the country.  Ken was called to join the army.  The day he left for the station, he said to me, ”The last man I would want to see on the first line is Jerry.”  His face became smaller and smaller, nothing I could do then but watch him left.  Then I got a latter from Jerry.  I could hardly describe my feeling at that second.  God knew that I had been dreaming this picture for days and days.  I was eager to know if he was fine, but I was also afraid to hear even a little bad thing about him.  Finally, I opened the latter.  He said that he joined the army, too, even he didn’t want to.  He said he loved his country but he loved me, too. Seeing this, I felt something warm was in my eyes again.  Oh, how much did I wish to hear him speak it to me face to face.  He also told me that on the first day of next month, he would arrive to the borderline.  The borderline!  The surface of the country!  That was the only place that allowed us to see each other.

  然後戰爭開始了。緊張的氣味散佈在整個國家的空氣中。哥被徵召加入了部隊。他要離開前往車站的那日,他跟我說:「我在戰場上最不想見到的人就是Jerry。」他的身影逐漸遠縮,而我什麼都不能做,只能目送他離去。不久,我收到了Jerry的來信。很難形容我當時的感覺,天知道,我每天每夜都在夢裡看見這幅畫面。我急著想知道他是否安好,卻又害怕得知任何──即使只有一絲絲──關於他的惡耗。終於,我拆開了信封。他說,他萬不情願地加入了軍隊。他還說,他愛他的國家,但他也愛我。看到這,我感覺有股熱流在眼中氤氳。噢,我多麼、多麼希望能親耳聽到他如此對我說。他還告訴我,就在下個月的第一天,他將會抵達邊界。邊界!國家的表面!那是唯一一個允許我們相見的地方了。

 
  It was a rainy day.  Border soldiers stood a line separated the two countries, and separated he and me.  The long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was I knew my heart but I couldn’t reach my happiness.  And I saw him, the man I loved for so a long time.  Deep in my heart, I would like to cry out that I love him so much so much, but I couldn’t.  His eyes, his nose and his lips were so familiar to me.  I want to hold him not let go, telling him that I would never and never to be split up with him again, but I couldn’t.  I saw him holding out his hand to me.  I rushed to the borderline, trying to reach it, but the security pulled me away.  “Let go her!” I heard him shouted.  Feeling the power that crapped me had been loose, I extended my hand as far as I could.  And I touched him.  His finger was as cold as an ice.  His lips moved.  At first, I didn’t know what he was trying to say, and then, I understood it.  Couldn’t be stopped, tears steamed out of my eyes.  The guard came nearly me again, and I could only see his face getting foggier and foggier in the morning rain.  He said, “I love you.”

  那是個雨天。邊界守衛站成一條線,隔開了國與國的分界,也隔開了我和他。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我明白自己的心意卻碰觸不了幸福。在內心深處,我想大叫出我好愛好愛他──但我做不到。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都是我最熟悉的。我想緊緊抱住他,不放手,告訴他,我再也、再也不要和你分開──但我做不到。我看見他朝我伸出手,拔了腿就往邊界衝,但警衛扯開了我。「放開她!」我聽見他努吼著。感覺到抓住我的力量減小,我盡可能的伸長手。然後我碰觸到他了。他的手指是如此的冰冷,一如那冰山的一角。而後他的雙唇動了動。一開始,我並不了解他想告訴我什麼,然後,我忽然明白了。阻止不了的淚水如泉般湧出眼。守衛又再度靠近我,而我只能望見他的臉在清晨的細雨中逐漸模糊。他說,我愛妳。

 
  Why there are wars in the world, especially between our countries, between you and my countries.  I love you, too, Jerry, and so much so deeply.  So I will wait. Wait for the day that there is no more borderline.  Wait for you to say I love you to me, again with no incongruity.

  為什麼世界上要有戰爭?而且就在我們兩國之間,就在我和你的國家之間。我愛你,Jerry,這麼刻骨這麼深。所以我會等,等不再有邊界的那一天,等你再對我說我愛你,而不需要內心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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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殺死我的英文作業。。。寫到快掉頭髮。。。
翻譯歌詞(歌放上來了),然後寫篇短小說。
小說已經夠難寫的,還英文版。。。
一下先寫中文版,然後跳去英文版。然後又是先寫英文,再來補中文。。。
快抓狂了,但是寫完很有成就感。
寶貝兔子跟老爺的名字借來用了,本來是想用小范的,但是覺得他的名字太獨一無二了,所以放棄~
呼呼。。。大家給點指教啊。(特別是主修英文的某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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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東方有一條龍,他的名字就叫中國。
古老的東方有一群人,他們全都是龍的傳人。
巨龍腳底下我成長,長成以後是龍的傳人。
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永永遠遠是龍的傳人。
  --龍的傳人

 
 
 
週三週會時間,高雄的一個劇團來表演。
其中有一齣戲,從炎黃時代開始,把中國的分分合合和輝煌文明都敘述了一遍。
團長在上海讀過書,偶爾的內地口音和語氣聽的我很有親切感。
大家看的很開心呀,有戲看嘛,而且台上的表演那麼逗趣。台下笑成一團也是自然的。
但就在幕落下來的時候,我忽然笑不出來了。
因為,有個聲音唱起了龍的傳人。
 
 
 
暑假時候,因為口述歷史報告,
我才真真切切了解了外公自湖南過來台灣的歷程。
隻身漂過了台灣海峽到基隆落腳。
這裡人生地不熟的,哪有誰好依靠,什麼事都要自己來,什麼苦都要自己吞。
我不知道外公那時曉不曉得,他這一來,再見到故鄉和家人已經是40年後了。
留著同一條血脈的民族,在政治一左一右的拉扯下,硬是分成了兩邊。
這是兩岸的分離,這是時代下的悲劇。
 
 
 
看到歷史和地理課本,我總不禁苦笑。
我們當今的政府呀,
口口聲聲說著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可是國中高中的社會課本上還是出現對岸的文化資料。
老一點的,連「我國」二字都出來了。
怎麼,要「反攻大陸」是嗎?
要不乾脆點說個「台灣獨立」,但是你又怕飛彈飛過來。
可你卻又不敢說「我們和大陸是同一個國家」,因為這樣你的官階就矮了一節呀,你不要。
所以我們就處在這種尷尬的地位。
走到哪都沒有個真正的名份。
 
 
 
有人說,他不是「中國」人,
可是卻又為中國的五千年文明而驕傲。
這不是很矛盾嘛?
血管中流的鮮血難道不是來自同一個祖先?
要擺脫要秉棄這個身分,得先把手劃開,讓血流乾淨了才是第一步。
再來,看看敢不敢將家中的祖先牌位都打碎了,這是第二步。
為什麼?因為他們是「中國」人。
哦,國父中山先生也不是台灣人,因為他死在民國38年之前。
 
 
 
其實我一直為我的出身感到驕傲的。
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
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我打從一出生就是這個樣。
這是爸爸媽媽給我的,這是祖先留下來給我的,不想換也不想染。
這是我對民族和文化的認同。
不管我走到哪,它們都在提醒著我,你是中華民族的子孫,你是龍的傳人。
 
 
 
古老的東方有一條龍,他的名字就叫中國。
 
這首歌,應該要自己唱給自己聽,唱得驕傲而勇敢堅強,即使有些心酸。
 
巨龍巨龍你擦亮眼,永永遠遠地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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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屏東的天氣越來越詭異了。有時候前一天出大太陽放晴,中午的溫度幾乎跟夏日無異,入夜直接轉冷,隔天早上起來的時候,出門要戴帽子、口罩、絲巾再加件外套了。最具代表性的一次例子,就是星期六的科展討論會。到學校的時候,小柔瞪大眼睛說:「你不會熱呀?」低頭檢查自己的服裝:頭上頂著白色帽子,臉上罩著口罩,最喜歡的大手巾繫在脖子上。淑閔笑說還以為我是哪裡來的外星人。活動結束的中午,早上的裝備不復見不在話下,熱到無法忍受,我只好把外套脫了,裡面--削肩無袖。聽增姊說,上海的天氣轉冷了。哥說,台北現在出門要加三件外套。而我呢?正穿著短袖碼著字。我一向最喜歡冬天的,其實。畢竟屏東的天氣是在太熱了,一年不是四季而是兩季--夏冬。其實應該要懷疑一下是不是「冬」,說不定我們的冬在北方人眼裡不過是個「秋」。更糟的是那個「冬」今年恐怕只持續一個禮拜不到了。聖誕節快到了,今天竟然有些許的味道。把blog的音樂換了,希望大家也有一些過節氣氛。
  寫到這裡我忽然有些驚訝。自己以前最討厭blog的制式,BS到底,並以自己架了個文坊子為傲。但現在我正在這裡一筆一畫地塗著字……雖然靈卷閣沒有收起來,但更新的也沒有像這裡勤快。啊!善變的雙魚座。
  考完試了,又考完了。這次考試不知道為什麼,心情一直很好,不管是考前還是考後。媽咪也注意到了。考完的第一天回家,我跟媽咪說:「這次真的看的很開了。一直很high不知道在high什麼!」以前考試總是繃的緊緊的,壓力很大在肩上壓的很沉。最嚴重的,記憶中一次應該是一下的某次段考發化學考卷吧。因為當時沒有寫完,所以覺得自己可能會不及格。老師一個一個唱名到前面去領考卷,我的名字一直沒被唱到。坐在台下的我,隨著一個一個名字過去越來越緊張。先是發抖,然後呼吸急促,之後感覺雙手的血液彷彿被人換成涼水似的,最後是腹部發麻像有千百隻螞蟻在爬,一個人縮在座位上喘直到老師喊到我的名字--
  不過在high的同時其實也隱隱在擔心,萬一考不好怎麼辦?分數出來了,似乎還不錯。發考卷的時候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每次到了這個時候,班上總是特別瘋。大哥美筑說說笑笑的,因為成績而心情不好的人都會開心些。想想我其實是挺幸福的。別人在擔心會不會被當掉,而我是擔心有沒有80分。在逛大家網誌的同時,我發現一件事,有些人表面上不在乎,其實還是很在意的。原來大家壓力都很大啊……畢竟在我們這種班級。
  話說每次到了考試前夕,不知道是壓力大還是怎麼,靈感來的特別兇。這次也是,端著公民課本坐在位置上,半個小時還在同一頁。腦海裡影像一直浮上來,每張臉每個動作每幅畫面一直在眼前,停不下來,也不敢揮走。生怕揮走了我的靈感就沒有了,一篇文章又泡湯了。一個晚上跑上跑下,碼了一段字又回去讀書,然後不久之後又下來。。。啊~~我的文章啊!(好險好險這次沒考砸,不然這筆帳我都不知道要算在誰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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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輝煌五週年的重量

  那天回家,一隻手不時往口袋裡掏,生怕裡面的收據落在路上了。那天那個害羞的店員
很有趣,慌亂亂地在收據上塗了幾個字交給我,我端起來看,貨品名稱那一個只有兩個字--「F4」。很率性,簡潔有力,但只要兩個字,就在我心上敲了一下。
 
  繞過通往家的小巷,我忽然覺得自己有點興奮。可又不應該這樣的,之前自己不是很不屑這種東西的嗎?怎麼我--嘆了一口氣,自己所有正常行為模式只要扯上那四個皮小孩就不能用了。進門的時候,兩個國中小女生躲在貨物架旁,看到我進來,探出了頭想看個究竟。我有點困窘,沒辦法,臉皮薄,特別是對於那四個。當店員把盒子拿給我的那剎那,我只有一個想法:「好重。」手歪了歪才穩住。幾乎跟肩上的書包差不多重量了,難怪相約說「超重」。騎上腳踏車的那瞬間,望著溪對岸的家,突然有種千里路迢迢的感覺。
 
  我一直在想,要怎麼去計算,五年的重量?
 
  白色禮盒上金色的紋路,細看才發現是四組「F4」。掀開盒蓋,眼有些花。兩片CD,兩片DVD,兩本書,一張海報,一份雙週曆,這就是我們的五年了麼?翻開,扉頁滿滿密密麻麻的字,都寫著「F4」。以為自己會哭的,但是沒有。只是有點感嘆。好像時光一流逝人就容易感嘆,嘆息那些從前的日子,those good old days。
 
  再翻。流星雨。那個陪了我一整年的流星雨。不知道是誰想的主意,在乾掉的泳池裡踢球。180畢竟是太高的,池岸不過到他們寬闊的肩頭。頭一次看到兔子玩泳圈的那些照片,直覺得男生果然是孩子氣的。私心以為兔子是這些年裡變化最少的一個;他眼裡還有一些東西,例如單純,即時他自己不這麼認為,但我一直到現在還看的到。言承旭有一種氣質,能讓我安心地想待在他身邊,什麼都不做,只是看,只是陪。Vanness的臉很精緻,線條很簡單,
記得以前自己曾經形容過他像用鋼筆素寫出來的,俐落簡單乾淨。一雙眉眼秀氣秀氣,像幅淡彩畫,這樣一張臉下,卻有一枚如此狂野的靈魂。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小范活脫脫像是給人從水裡撈起來似的,很像清晨的空氣,那麼清新美好,只要淺淺吸一口,精神就好了。這些氣質現在也不是那麼常看到的,直到某天無意間發現了一組照片,有點感覺,才裁下來做現在的頭像。有一張照片是他蹲在鞋櫃上笑開著看著你。我想,要面對這樣一個男生,不動心很難吧。書上有這麼一句話形容孝天的:「總是微笑地看著前面的Vanness跳來跳去。」我不知道現在的孝天是否還是會這樣做,但那樣的形容和畫面實在令我動容。有一張他穿著白色的襯衫,手用力舉的很高,臉上掛著笑,神采奕奕的,自然又自信。這種表情,老實說,我很久沒見到了。成熟了,還是會失去一些東西的。窗上的倒影與現實,有時會讓我錯覺,哪個才是真正的你?仔仔長大了。大家都這麼說,但是一定要等到老照片印到你眼框裡你才會有如此深刻的感覺。說不上來他是哪裡變了,眼睛鼻子嘴巴,一個一個檢查一個一個看,你都覺得他還是周渝民呀,我們熟悉的那個男生,但就是不一樣,五年前五年後,從安靜到穩重,不過我想我喜歡的那個人還是同樣的一個。在我心裡,其實周渝民從來就不是花澤類,除了同樣喜歡睡覺,周渝民會大哭大笑,在肚子餓或想睡覺的時候恍神,冷笑話和鬼點子一個接著一個不停。你會用「可愛」去形容仔仔,但你不會用「可愛」去形容花澤類。或許,只是他們一樣的飄逸的身形會偶爾讓人有重疊的錯覺吧。四個人倚在鐵絲網旁邊,兔子修長的食指抵著唇,嘴角彎彎在笑,我覺得他笑容裡藏著些什麼,再看看其他三個人,這個說一言,那個補一句,我猜,或許是某個人又要遭殃了,因為最頑皮的F4好像正偷偷計畫著什麼呢。衣服很簡單,取鏡很平凡,但看的我很開心,因為四個最熟悉的身影,正站在一起
 
  煙火的季節。很喜歡《愛的領域》的拍攝花絮。好大好大的白色氣球,和四個活蹦亂跳的身影在鏡頭前穿梭。四個男生玩的很開心,T恤和牛仔褲,原來喜歡一個畫面很簡單,只要上面的人是你在意的那些。四個人四種計畫,有人要跟媽媽吃飯,有人要和家人過節,有人等人來約(所謂老爺心理?),有人要睡到「天『歡』地老」。不一樣沒關係,因為你們是F4啊,不需要說一樣的話,唱一樣的歌,跳一樣的舞步,只要站在一起,只要站在一起你們
就是F4了。
 
  拼圖不敢拆。我不知道誰捨得破壞掉那四張美麗的容顏。我有點怕抖落拼圖片的那剎那,會把回憶也一起抖落了。那麼還是封著吧,永遠鮮明著。
 
  就在我想念五年前時,忽然傳來了某人要離開,要個人巡演,要發個人專輯的消息。我其實並不是很開心。除了07年的合輯合體,其他的消息我一概不想聽。我不要言承旭吳建豪朱孝天周渝民,我只是要F4,如此而已。
 
  輝煌五週年的重量,其實很沉。
 
 
 
 
 
            菁  2006-12-08
 
 
 
  小女孩子家家的情緒,其實不過爾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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